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日期:2025-03-06 11:14 来源: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

  政策内容: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A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分别给予市场销售单价60%、30%奖励,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对应用我省认定的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购买单价的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在明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具备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符合规定范围,产品已实现销售,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关键配套基础件价格不限。装备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该装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经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项目需涵盖装备关键性能指标。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申报渠道:根据年度申报通知,向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申请。

  申报时间:7-8月

  政策咨询:县工信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720008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